在妊娠第一阶段,血压>180/110mmHg的病人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血浆肌酐浓度>2mg/dl(>180μmol/L),或二者都有的患者,孕妇的死亡率可能上升.死亡多由高血压脑病或脑血管意外造成,这些可以继发地加重妊娠引发的高血压(有或没有子痫),肾功能衰竭,左心室衰竭或微血管病变溶血-尿毒症综合征.大约45%的死亡是由于原有高血压的高龄多产妇子痫发作造成的,虽然80%的子痫发生于年轻的初产妇。
孕妇高血压是产科常见的问题之一,约占所有孕妇的5%。其中一部分还伴有蛋白尿或水肿出现,称之为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病情严重者会产生头痛、视力模糊、上腹痛等症状,若没有适当治疗,可能会引起全身性痉挛甚至昏迷。
1、注意病史及自觉症状: 对于怀孕前患有高血压、慢性肾炎及糖尿的人,在妊娠20周以后出现头晕、头痛及水肿时,应及时去医院检查。
2、注意观察是否出现血压升高的情况。定期测量血压,并与妊娠前血压相比较,如血压升高,需休息1小时后再测。
3、是否有水肿。如果下肢水肿逐渐向上蔓延甚至超过大腿的水平,应警惕妊高症的可能。
4、尿液检查是否发现蛋白质含量异常的情况。
5、查血:内容包括血液黏度的变化、血液中尿酸和尿素氮的含量等指标,用于判断有无并发症出现。
6、还要检查眼睛,想不到吧?其实很多听起来和眼睛毫无关系的病都要检查眼睛。因为眼底微小血管的变化是妊高症严重程度的标志。
7、心电图检查:看看是否损害到了心脏。
妊娠高血压的治疗
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第一线的药物是甲基多巴.第二线的药物包括α-和β-受体阻滞剂,它们可以辅助第一线的药物联合使用,从而降低第一线药物剂量过大所致的副作用.
原先有轻度高血压的病人(140/90~150/100mmHg)应在受孕前停服抗高血压药物或当妊娠已被证实后停服抗高血压药物.对于血压不稳定的患者,骤然减少其身体活动常常会使血压下降并对胎儿有利.对于这些病人,围产期的结果通常与没有高血压的孕妇一样,虽然血压在妊娠第二阶段不下降不是一个好现象.
对于原来有中度高血压的病人(150/100~180/110mmHg),应采用甲基多巴治疗.开始可以用甲基多巴250mg口服每日2次,并且可以增加至2g/d或更多,但应该避免出现过度嗜睡,抑郁和直立性低血压综合征的副作用.必须告之病人应自我监测血压和每月定期行肾功能检查.应该对患者行B超检查来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进行早期胎儿成熟度的检查.胎儿必须选择在38周或更早时给予分娩。 |